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是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和武装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全面负责学校学生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工作质量;
2.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针对学生思想状况,研究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二、学工队伍建设工作
1.加强学工队伍建设,协同组织人事处和系部做好学生工作队伍的选配工作;
2.组织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和交流学习活动;
3.开展学生工作论文、案例和课题研究;
4.开展辅导员职称评聘和岗位绩效考核;
5.推选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1.修订完善学生管理制度;
2.协调各单位做好新生入学、毕业离校等工作;
3.开展学生层面疫情防控工作;
4.加强学风建设和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5.开展4S宿舍、优秀班级达标建设活动;
6.做好各级各类学生奖惩工作;
7.做好学生走读审批工作;
8.协调保险公司做好学生保险理赔服务;
9.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置;
10.开展“第二校园学习经历”,签署校际合作协议,组织系部做好交流高校的选择、访学学生选拔、接收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1.制定、完善学生公寓的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统筹学生宿舍的分配与调整,科学编制学生住宿安排计划,做好学生住宿、管理信息建档工作;
3.负责在公寓内设置、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不断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生活服务;
4.督促做好日常住宿管理与服务,开展4S宿舍建设工作,做好学生宿舍“日检、周检、月检”工作;
5.做好新生入住、毕业生退宿,办理休退学、顶岗实习学生退费工作;
6.建设智慧公寓,做好学生住宿信息日常管理与维护;
7.做好学生住宿费用核算、假期学生住宿等工作;
8.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公寓文化活动,开展宿舍文化节和文明、卓越宿舍评选,推进文化建设;
9.做好公寓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五、学生学籍工作
1.做好学生报到和注册统计工作;
2.负责学籍数据的更新和维护,报送学籍数据、学年电子注册数据和学历注册数据,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3.开展新生入学资格、档案材料复查,保留新生入学资格、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4.办理毕业证,出具学籍证明、学习证明和学历证明;
5.定制学生基本建档材料、学生证、学生乘车优惠卡和校徽。
六、学生资助工作
1.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立动态困难学生信息库,为困难学生办理各类手续;
2.负责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
3.负责助学贷款信息的整理上报和资金落账与管理;
4.组织协调全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5.负责参军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手续的办理。
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系统;
2.开展心理普测,撰写心理普测分析报告;
3.接受学生个体、团体预约咨询,做好记录和总结;
4.组织心理教育活动;
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6.开展心理危机排查,进行“一对一”帮扶和危机干预;
7.组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
8.协同系部做好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工作。
八、人民武装工作
1.做好双拥共建工作;
2.开展适龄学生的兵役登记,征兵政策宣传工作;
3.组织意向入伍学生的体检、政审和初定兵工作;
4.组织学生军政训练,评选优秀连队和军训标兵;
5.做好技术兵源基地建设,负责技术兵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6.指导国旗护卫队、军事爱好者协会和大学生爱国社开展军事技能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
7.配合驻地武装部做好新兵役前培训和基干民兵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