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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算2020年度辅导员、班主任年绩效工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   来源:学生工作处(团委)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高校辅导员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发放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日职院办字〔20151号)要求,经二级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团委)考核,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学生工作队伍岗位绩效工资核算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核算标准

1.辅导员岗位绩效工资按照每年度600元核算,不满一年度按照每月50元核算。

2.班主任岗位绩效工资按照每年度1200元,每学期按照600元核算。

3.驻公寓辅导员岗位绩效工资按照每年度2400元核算,不满一年度按照每月200元核算。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班主任和驻公寓辅导员岗位绩效工资核算工作,成立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岗位绩效工资核算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信息统计和核算。

2.整理完成《2020年度学生工作队伍岗位绩效工资汇总表》和《2020年度学生工作队伍岗位绩效工资明细表》,并形成一份工资核算情况的书面说明。

三、其他

各二级学院将附件123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于202135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天润楼317室,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zxsglk@126.com,联系人丁勇,联系方式7987055

附件:

1.2020年度学生工作队伍岗位绩效工资核算情况说明

2.2020年度学生工作队伍岗位绩效工资汇总表

3.2020年度学生工作队伍岗位绩效工资明细表



学生工作处(团委)

2021年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