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全面了解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现对我校全体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与筛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工具
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PHQ-9抑郁症筛查量表
二、测评方式
1.采取网上测评,分为电脑和手机测评两种方式,学生可任选一种方式参与测评,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
2.为方便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本次测评主要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安排参加测评。
四、测评时间
2月24日—3月2日
五、测评过程
(一)测评阶段(2月24日-3月2日)
各系部应向学生明确测评要求。测评前让学生明确测评意义,强调保密原则,打消学生顾虑,保证测评结果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二)反馈阶段(3月3日-3月23日)
1.各系部可登陆本系部账号查看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认真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学生,要明确“一对一”帮扶责任人,做好“一人一档一策”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设,《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设要求》(见附件2),请各系部于3月2日到天润楼207领取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2.汇总整理排查出的重点关注学生名单及其心理问题情况,并填写《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台账》(见附件3)
3.帮扶责任人要制定有针对性的跟踪帮扶措施,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认真填写《心理危机学生心理帮扶记录表》(一式两份)的记录,原件由各系部装入重点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复印件提交至心理指导中心,《心理危机学生心理帮扶记录表》(见附件4)
4.对于问题严重的学生,要及时与心理指导中心取得联系,及时开展咨询与转介工作。
5.请于3月23日前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台账》和《心理危机学生心理帮扶记录表》的纸质版送至天润楼207,《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台账》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06042711@qq.com,联系人:司申丽,联系电话:0633-7987573。
六、测评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加强对学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使其主动参与测评,确保全体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评。
(二)发挥心理辅导员和班主任的作用
各系部心理辅导员要认真做好测试过程的相关工作,在测评前要熟悉测评系统,测评过程中随时掌握学生测评情况,测评结束后及时了解本学院学生的心理状况,动员班主任做好心理帮扶,填写心理帮扶记录。
(三)严格管理,确保测评数据安全
为保证测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依照心理健康工作的特殊要求,相关工作人员须对每个学生的心理测试结果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外公布、泄露测评结果。测评结果不对学生的学籍、入党、奖惩和就业等产生影响。
附件1:学生参与测评登录操作步骤
附件2: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设要求
附件3:心理问题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4:心理帮扶记录表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