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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武装部主要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31   来源: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一、组织整顿。每年进行民兵组织整顿,做好民兵潜力调查、筹划部署任务、调整配备人员、预建党的组织、清点落实装备、集合点验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教育。以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为重点,结合组织整顿、军事训练、遂行任务等时机,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每年不少于16课时。乡镇、街道武装部教导员每年至少为民兵上1次政治教育课。

三、战备训练。落实战备制度,健全完善方案,配齐装备器材,每年至少组织1次战备教育,适时组织战备演练。结合民兵组织整顿,抓好基干民兵入队训练。根据上级下达的训练任务,合理确定参训人员,组织人员按时参训。

四、兵役工作。组织兵役登记、搞好宣传发动、开展初检初考、考察推荐预征对象、协助上级兵役机关做好预征对象管理、体格检查、走访调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训练、公开公示以及服装发放、新兵欢送、交接起运、退兵处理等工作。

五、国防动员。组织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完善各类动员方案预案,落实退役军人服预备役、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和现役部队预编预备役士兵登记统计工作,落实军民通用装备物资器材预征预储任务。

六、国防教育。利用全民国防教育日、重大节日、历史纪念日和兵役登记、民兵整组、兵员征集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防教育活动。

七、参建带建。带头宣传、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文明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主动参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突等各类急难险重任务。深入开展扶贫帮困,大力支援城乡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

八、军事设施保护。采取适当形式向当地公民宣传军事设施保护法律法规,掌握军事设施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了解建设、管理、使用等基本动态,配合协助军事机关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定期组织巡査,发现遭受袭击、破坏、损毁等情况或趋势,及时报告情况。

九、双拥共建。协助做好部队战智、训练、演习和遂行作战任务相关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退役军人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