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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武装部职责

发布时间:2021-08-31   来源: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一、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二、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三、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四、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前保障。

五、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动员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七、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战士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九、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十、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