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生
名额分配
系 部 |
初选名额分配 |
海洋技术系 |
26 |
建筑工程系 |
49 |
机电工程系 |
48 |
通用航空系 |
7 |
现代汽车系 |
43(包含2名在市技师学院就读的毕业生) |
电子信息工程系 |
51 |
会计系 |
35 |
商学系 |
32 |
人文与旅游系 |
21 |
创意设计系 |
32 |
三、评选条件
(一)爱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践行诚信,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求职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见“省级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流程图”(附件1)。
五、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优政策落到实处。
2.各系部要规范工作程序,于3月14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在学校“智慧日职”平台上传评审材料,相关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处(天润楼207室)。学校将于3月底前完成复核、审批和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
3.获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在离校前出现成绩不及格、结业、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规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称号,并收回省级优秀毕业生审批材料。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7987055。
附件:
1.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流程图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
3.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在线填写)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3年3月7日
附件1
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流程图
附件2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
系部(盖章):
2023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总数: 评选人数:
附件3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学 历 |
|
学 校 |
|
专 业 |
|
简 要 事 迹 及 所 获 相 关 奖 励 |
(简要事迹要求300字以内) |
学校评审 意见 |
( 盖 章 ) 年 月 日 |
报备机关 意见 |
( 盖 章 )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二份 ,正、反面打印,学校、毕业生个人档案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