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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来源: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按照《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详见学生手册)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毕业生

  1. 名额分配

系部

初选名额分配

海洋技术系

21

建筑工程系

41

机电工程系

40

通用航空系

6

现代汽车系

35(含1名市技师学院就读毕业生)

电子信息工程系

42

会计系

30

商学系

27

人文与旅游系

36

创意设计系

27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成绩突出,无不及格现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英语等级证书,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1. 评选程序

    见“院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流程图”(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优政策落到实处。

    2.各系部要规范工作程序,于3月2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在学校“智慧日职”平台上传评审材料,相关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处(天润楼207室)。

    3.获评院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在离校前出现成绩不及格、结业、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规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称号。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7987055。

    附件:

    1.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2.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3.院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流程图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3年3月9日

附件1

院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流程图




附件2

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系部:(盖章)

姓名

性别

学号

系部

专业名称

落实就业单位

情况



























































































注: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在“落实就业单位情况”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填“无”。

 

 

附件3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班级


系部


专业


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


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


主

要

事

迹


所在

系部

推荐

意见

学生工作科意见

学生工作科科长     签字  

教研室主任意见

教研室主任    签字

系部负责人意见

系部负责人   签字                (盖章)

学校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2份,学校、毕业生个人档案各存1份。(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