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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来源: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按照《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详见学生手册)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毕业生

  1. 名额分配

系部

初选名额分配

海洋技术系

21

建筑工程系

41

机电工程系

40

通用航空系

6

现代汽车系

35(含1名市技师学院就读毕业生)

电子信息工程系

42

会计系

30

商学系

27

人文与旅游系

36

创意设计系

27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成绩突出,无不及格现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英语等级证书,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1. 评选程序

    “院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流程图”(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优政策落到实处。

    2.各系部要规范工作程序,于3月2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在学校“智慧日职”平台上传评审材料,相关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处(天润楼207室)。

    3.获评院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在离校前出现成绩不及格、结业、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规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称号。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7987055。

    附件:

    1.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2.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3.院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流程图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3年39

附件1

院级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流程图




附件2

202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系部:(盖章)

姓名

性别

学号

系部

专业名称

落实就业单位

情况



























































































注: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在“落实就业单位情况”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填“无”。

 

 

附件3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班级


系部


专业


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


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



所在

系部

推荐

意见

学生工作科意见

学生工作科科长     签字  

教研室主任意见

教研室主任    签字

系部负责人意见

系部负责人   签字                (盖章)

学校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2份,学校、毕业生个人档案各存1份。(正反面打印)